驾驶证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重要环节,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驾驶人理论考试通过考核交通法规、道路标志、应急处置等内容,确保学员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驾驶意识,从源头降低交通违法行为。若驾考作弊成为驾驶人的捷径和组织考试作弊团伙的敛财手段,会为道路交通埋下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对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从“组织者”到 “枪手”,跨越“甘陕”两省三市的驾考作弊链条被兰州警方斩断。兰州公安起底“逢考必过”背后的玄机,检察机关高效打击作弊行为,营造公正考试环境。
2021年至2024年期间,驾考培训相关从业人员薛某、陈某等人在兰州、西安等地,为谋取非法利益,逐渐形成分工明确、配合紧密的驾考作弊团伙,相互介绍推送、组织作弊考生。其中薛某等人利用针孔摄像头、耳机等材料制作作弊器材以供陈某等人使用,并同时提供“枪手”、介绍作弊学员以谋取高额利润;驾校教练陈某等人利用自行招募、相互推送等方式招揽作弊“生源”,驾校员工范某等人负责接送作弊学员、帮助穿戴作弊设备,“枪手”刘某等人通过远程答题的方式向作弊学员传送答案,从而非法敛财。
该考试作弊团伙涉案人员被兰州公安查获并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审查对该考试作弊团伙涉案人员薛某、陈某等人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设备罪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释法:
1.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本罪保护的法益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考试方式与过程的公正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2.驾校学员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作弊不仅面临行政处罚,严重者甚至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驾考学员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如被发现作弊行为,可能会导致行政拘留、罚款、成绩作废等后果,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代替考试作弊罪而被刑事处罚!
检察官寄语:
诚信参考,拒绝作弊;守法驾驶,安全出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是确保驾驶员具备安全驾驶能力的重要手段,其严肃性直接关乎公共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每一位公民都应当警惕“保过”驾校或教练,如有发现,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请各位“准”驾驶员遵守考试规则,通过合法途径依法考取驾驶证,共同维护社会公平与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