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诉讼展示内容
LOGO主体由公益诉讼的“公”字组成,图案中间由白塔(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白塔山管理处不依法履行白塔山“白塔”文物受损监管职责案)和壁画(兰州市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不依法履行庄严寺殿内文物保护监管职责案)组成。“公”上面由绿色组成代表绿水青山。下面由黄河组成,生态环境保护、黄河生态流域保护象征着检察公益诉讼任重道远。LOGO由绿色和黄色构成,绿色代表生态环境,黄色代表黄河,整个LOGO都是绿光色为主色调。logo名为“城心城益”益是公益诉讼的“益”,城是城关检察的“城”,取字谐音,“城心城益”为群众的公共利益保驾护航。
“城心城益”品牌内涵:“城”代表城关区检察院、“益”代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城益”谐音“诚意”代表检察机关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社会和时代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和服务。
典型案例: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
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盛达广场、平凉路和农民巷十字、盘旋路、雁滩粮油市场、三森美居广场、大润发十字、兰州市第十一中、广场南路及黄河大剧院、西关十字等多处交通要道长期存在共享单(电)车占用盲道、无序停放等不规范问题,对视障群体出行造成极大不便,也给城市市容、交通秩序维护及市民出行安全带来隐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的状态。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5月,根据群众反映,经本院调查发现,辖区普遍存在盲道被集中停放的共享单(电)车占用。某行政机关对上述侵害视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存在不依法履职的情形,经初步调查于2024年5月16日立案,5月20日依法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开展辖区盲道设施整治,确保主次干道盲道设施畅通;督促共享单车运营维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完善车辆管理系统,加强工作人员相关知识培训,规范停放区域,严格停放秩序。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单位于7月19日书面回复。一是下发通报并约谈相关共享(电)单车企业负责人,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合理配置、调度运维人员做到不超量、不越界。同时出动20余人开展辖区盲道清运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政企联动,齐抓同管共治;二是严格按照《新式共享单车停车线框审核施划指南》要求,重新施划停车框,要求企业施划的线框不得占用盲道等公共设施,持续优化还车智能锁,设置以定点取车、定点还车为手段的电子围栏等定点停放技术,强化共享(电)单车停放源头把控;三是开展共享(电)单车日常安全停放宣传活动,充分借助新媒体,并利用租车APP对共享(电)单车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安全行车规定等开展多层面、全方位的安全宣传。在开锁关锁提示音中设置规范停车提示音,全方位、多角度引导用户规范停车习惯,创设文明有序的用车环境。同时,该局成立专项小组,加大监管力度,实施“定人”“定岗”“定点”三定值守制度;安排专员进行路面车辆的管理,做到不占道、不超量、不越界,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奖评”机制,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分别从单车的停放秩序、总量投放、响应速度等方面,对企业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企业配额调整参考依据,以此建立长效、常态的共享单车企业管理机制,激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做好规范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典型意义:
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盲道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是专属视障人士出行的通道。它不仅能够引导盲人安全出行,还是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享受与其他市民同等的出行权利,提高生活质量的动力支撑。而共享单(电)车作为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或重要补充,不仅满足人们“点对点”的出行需求,也是现代环保意识的代名词。当两者出现冲突时,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政企联动,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管护源头治理专项活动,依法规范共享单(电)车运营企业管理制度,共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让共享单(电)车“入位”,城市文明“归位”。
督促白塔山“白塔”文物保护典型案例
【关键词】
黄河流域文物保护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履职
【要旨】
兰州作为唯一黄河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因黄河而灵动,因黄河而秀美,黄河生态与我们的城市发展、人民生活息息相关,黄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作为黄河生态一部分,是我们打造"都会城市,精致兰州",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得天独厚的资源。保护黄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对于我们兰州市而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白塔山公园位于兰州市中山桥北侧,濒临黄河北岸,景区内“白塔”始建于元代,明景泰年间重建,距今约600多年历史,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研究价值,是黄河流域甘肃兰州段文化传承和保护的重要地标性建筑。
【案件基本案情】
兰州市城关区白塔山白塔寺内白塔周边地面、台基多处出现严重沉降裂缝,裂缝最宽处可达三十公分,部分地面凸起,地基下陷,“白塔”(省保级)塔身发生倾斜,存在倒塌的危险,因相关行政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白塔”文物处于受损状态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黄河流域白塔山白塔寺内“白塔”存在受损的状况,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应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保护和修缮受损“白塔”等文物,提升文物保护力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020年12月2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院就白塔山“白塔”文物保护拟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人员参加听证会。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白塔山“白塔”文物受损情况、调查收的集证据、法律依据及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参会行政部门人员就我院拟发检察建议谈到:“贵院的检察建议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更是一种促进作用,我们是‘真欢迎’‘真接受’,希望以后加强与区检察院的联系,相互配合,加强对白塔山古建筑群的保护,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经几位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就白塔山白塔寺内“白塔”文物受损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会后,在充分调查取证,并参考听证会上几位听证员评议意见的基础上,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2月15日就白塔山“白塔”文物受损问题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相关行政部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相关行政部门于2021年12月22日将具体情况回复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院,回复说明:当前已经着手开始进行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2021年财政预算盘子在市人代会议通过后,力争2021年3月开始进行招投标,4月正式组织实施,7月前完成修缮工程。
收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回复后,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继续进行跟进监督,密切关注行政机关的整改落实情况。相关行政部门在后续整改过程中积极采取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开展各类监测评估工作,并邀请相关省、市专家进行现场勘查;二是积极争取修缮资金;三是对白塔进行保护修缮,组织开展了白塔山塔院大门塌陷病害治理两个2021年项目。2021年12月22日相关行政部门将“白塔”后续具体修缮情况回复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回复说明:“白塔”修缮工程在完成各项前期审批工作后,于2021年8月25日中标开工,11月20日完工,11月25日通过专家组验收。目前白塔修缮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市区文旅部门要求,塔院于2021年12月1日已正式恢复对游客开放。
【典型意义】
白塔山“白塔”有近六百年的历史,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是黄河流域标志性的古建筑之一,对其采取修缮、保护等措施意义重大。以公益诉讼方式加强黄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有利于推进黄流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具体落实。通过公益诉讼机制,将检察机关的力量引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中,一方面可以运用司法机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履行行政职责,完善对文物保护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实现历史文物保护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另一方使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主体多元化、方式民主化,同时扩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可依托的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治理效能,达到文物的全面可持续保护。白塔山“白塔”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作用,促进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加强了文物保护力度,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