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检动态】兰州市检察院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近日,兰州市检察院参加兰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2023年全体会议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兰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魏晋文出席会议,兰州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信访局局长张天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成员、联络员,委员会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甘肃省社区矫正委员会2023年全体会议精神,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审议通过了《兰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兰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兰州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皋兰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相元在会上以“勇于探索能动履职,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途径”为题作交流发言。近年来,兰州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两级院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途径,健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与兰州市各司法局相互配合,强化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共同助推社区矫正工作的法治化,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一是加强保障,夯实社区矫正监督基础。建立以检察长亲自过问,分管检察长安排部署,部门负责人协调调度,员额检察官专岗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力度。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巡回检察、检司同堂培训等方式,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建章立制、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问题反馈、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检察监督和矫正工作同向发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创新打造品牌,确保社区矫正监督实效。创新“三清、两谈、一走访”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数据赋能监督,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进行数据筛查,动态监督社矫人员情况。红古区检察院通过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大数据筛查定位异常社区矫正人员购票记录、住宿记录、小兰帮办及场所码扫码记录等信息,发现社矫人员侯某某未经请假擅自离开辖区,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红古区司法局及时对社矫人员侯某某给与了警告处分,维护了刑法执行的严肃性。
三是深化“巡回检察”,增强社区矫正监督震慑力。探索制作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清单,进一步统一监督程序,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监督行为,确保巡回检察不留死角、不漏项。创新监督方式,由“坐堂问诊”变为“出门巡诊”,采用市院直接组织实施和指导区县院开展异地巡回检察两种模式,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引入外脑。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使整个监督过程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监督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下一步,兰州市检察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切实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做出兰州检察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