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小编带大家学习了检察公益诉讼现有的法定领域,今天,让我们结合案例,了解一下公共安全领域的内容吧!
公益诉讼在公共安全领域主要涉及对危害或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管理缺失或行政不作为的监督与追责,旨在保护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包括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等领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熟知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客运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施设备称为“特种设备”,属于城市公共设施。其中电梯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快速、便捷的使用方式为群众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其在运行时具有高温高压高速等特点,如不按时维护,一旦出现问题,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生命安全。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利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模型,以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移送的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电梯安全隐患线索为契机,通过调取企业登记备案的特种设备信息等数据进行碰撞筛选、研判分析后发现,存在电梯年检标识已过期未按时年检的线索。随后实地走访辖区商用、住宅电梯设备70余家,发现多处年检标识过期,未按时年检线索,确有安全隐患。遂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办理,并依法向相关责任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行职责,对涉案地区电梯立即年检,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辖区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整治,对超期未检设备及时整改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后续跟进监督,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通过数字治理,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动依法行政、保障公共安全,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了辖区群众生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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