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金融检察108课堂》!寒冬来临,大家纷纷选购羽绒服来抵御严寒,但您是否想过,自己贪便宜从非官方平台购买的“名牌”羽绒服可能是来自地下作坊的“坑货”?今天我们将通过真实案例,揭开销售伪劣羽绒服的法律真相,我们邀请到了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请他与我们一起聊聊近期备受关注的零绒羽绒服事件。

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好。刚才主持人提到的“坑货”,这个词很形象。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零绒羽绒服的案子”,来看看这个“坑”到底有多大,以及法律是如何填上这个“坑”的。
浙江湖州警方发现当地一家服装厂,直播时“甩卖”羽绒服,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疑似造假。11月初,警方联合市场监管局,出动警力50余人开展收网行动,抓捕犯罪嫌疑人3人,现场查获“假羽绒服”7万余件,涉案价值700余万元。办案民警表示,涉案羽绒服的吊牌上标着70%绒,然而专业检测显示,该批服装羽绒绒子含量基本为0%,均系伪劣羽绒服。
往往是多种化学纤维的混合物,我给大家讲一下辨别真假羽绒的办法,正品羽绒燃烧会有羽毛烧焦的气味,且是可燃的。而这种化纤填充物,遇火迅速熔化,这是典型的熔融现象。它不仅不保暖,长期接触皮肤还可能引起过敏,危害健康。
这已经完全不是“以次充好”,这是彻头彻尾的“以假充真”!
对于这种制售伪劣羽绒服的行为,我国的《刑法》是否有规定?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这一行为有明确规定:
本法条惩治的行为包括:“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是在真货里混入假货。而“以假充真”,是用完全不同的、廉价的物品,去冒充真正的、有价值的物品。
大家注意,这里罚的是“销售金额”,不是“获利”,卖的越多,判的越重。
所以,用化纤棉冒充羽绒,就是最典型的“以假充真”!
没错。这比“以次充好”的性质更为恶劣,因为它不包含任何真实的有效成分,是100%的欺骗。根据司法解释,只要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就构成犯罪。而这个案子的销售额高达700万元!
这意味着,等待着犯罪嫌疑人的将是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350万以上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对这种赤裸裸的欺诈,绝不姑息。
这个案例向我们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司法底线不容触碰。对于这种主观恶意极深、销售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零绒”案件,法律必将施以重拳,以实现惩罚与震慑的双重效果。
那么在守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方面,我们检察机关还可以做些什么呢?
我们可以通过“穿透式”监督,全方位守护群众着装安全。
1.公益诉讼:我们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请求判令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羽绒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
2.检察建议: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健全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助力羽绒市场治理和风险防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可以向网络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利用技术手段,对“远低价”“工厂尾单”等关键词进行风险预警,从源头堵住漏洞。
对普通消费者在选购羽绒服时,请牢记以下三步:
·一摸:真羽绒服摸上去有细微的毛梗感,整体柔软且回弹快。而化纤棉则过于均匀、柔软,缺乏蓬松弹性。
·二拍:用力拍打羽绒服,如果有无数的细小纤维粉尘飞出,很可能就是粉碎毛片或化纤。
·三看标签:务必看清“绒子含量”这一项,这是衡量羽绒品质的核心指标。警惕那些只含糊标注“羽绒棉”“羽丝绒”的产品。
感谢检察官!从0%含绒量切入,到一个犯罪帝国的覆灭,我们看到了法治的力量。
法治社会容不下“温暖骗局”。从办案到普法,检察机关将持续高擎法律之剑,让伪劣产品无处遁形,让消费者暖身又暖心!
感谢收看本期《金融检察108课堂》,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