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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判决书当“白条”?法律答应吗?

时间:2025-09-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法院的生效判决,不仅是一纸文书,更是对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被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通过转移财产、虚假和解、逃避执行的方式拒不履行义务,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沦为 "法律白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不仅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也是对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今天,我们通过一起真实案例,为大家剖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法院判令林某支付伍某出资款60万元,判决生效后,林某与伍某达成还款协议,并按照约定履行部分还款义务,截止2023年6月,仍有34余万元未偿还。后林某将其名下房屋出租,在取得40余万元租赁费用后,仅向伍某偿还11万余元,其余款项全部用于基金申购等个人花销,属于有能力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拒不执行,致使伍某22万余元款项无法得到偿还。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仍采取虚假和解、逃避执行的方式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对林某提起公诉。

经审理,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林某刑罚。

在本案办理中,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一方面通过精准审查证据、明晰法律适用,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另一方面,通过庭审充分阐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引导公众树立“守法光荣、失信可耻”的法治观念。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是对“老赖”失信行为的精准打击,更是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筑牢司法权威、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治理的鲜明实践,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执行难”问题的零容忍态度。同时通过刑事追责,对其他可能抱有侥幸心理,打算逃避执行的潜在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效震慑,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司法公信力。

司法裁判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生效判决的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核心体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看似是“民事纠纷的延伸”,实则已突破法律底线,它让“白纸黑字”的判决沦为“法律白条”,消耗司法资源的同时,更会动摇公众“讨公道、获赔偿”的法治信心。其本质是对司法程序的漠视、对法律尊严的挑战。检察机关对林某依法提起公诉,正是要明确传递“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司法权威不容挑衅”的坚定立场——任何试图以“躲、拖、赖”逃避义务的行为,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检察官释法:

1、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这里的“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

2、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该罪?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损毁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检察官提醒:

·如果您是申请执行人,遇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可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如果您是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义务,避免因一时侥幸而触犯刑律。

·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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