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案件发布 > 正文
案件发布

​【城检主题教育·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进行时】庭审观摩提质效 以案释法鸣警钟

时间:2023-11-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城检主题教育·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进行时】庭审观摩提质效 以案释法鸣警钟

原创城关区检察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2023-11-03 16:43发表于甘肃

开庭审理

为筑牢广大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杜绝各类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1月2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兰州市原殡葬管理服务站站长郑某某受贿罪一案。本院第三检察部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城关区人大代表、城关区纪委等单位组织24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零距离”警示教育

2006年3月至2013年9月,被告人郑某某在其担任兰州市城关区殡葬管理服务站站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为刘某某等人在转让墓穴经营权及大砂坪公墓区经营活动的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1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了被告人郑某某,用扎实的证据、严密的逻辑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事实、情节认定,证据合法性等问题,发表观点鲜明、有理有据的公诉意见,并结合案情开展警示教育。被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忏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法院将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公正判决,择期宣判。

02

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有旁听人员表示:这起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意义重大,“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关键在于掌握权力的人是不是依法用权,是不是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同时,该案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镜鉴常照,警钟长鸣。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