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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创新活力与公平正义

时间:2024-04-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来临之际,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三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彰显检察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从严打击的态度,践行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创新活力与公平正义”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

张某某、黄某某等9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等人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处购买其非法制造的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材料,以次充好灌装假冒的知名品牌调味品,出售给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人后,由黄某某等人通过其在电商平台注册的网店将该假冒调味品销往全国各地,非法获取利益,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案涉及地域跨度大,涉案人数较多,作案流程环环相扣,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检察官坚持循线深挖,追漏上下游犯罪嫌疑人数名,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做到“打深、打狠、打透”,坚决摧毁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经过审查,拟对犯罪事实清楚的9名犯罪嫌疑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依法提起公诉。

蔡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3年2月至2023年11月,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从汪某某处购买其非法制造的假冒知名注册商标的品牌运动鞋,在兰州市城关区东部批发市场某店铺内通过批发及零售的方式,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予以销售,经鉴定,涉案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涉案金额共计30余万元。

经审查,检察官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拟对蔡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同时,检察官在该案中发现汪某某可能系本案漏犯,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补充侦查意见。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良性互动,相互配合,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王某某、郑某某等4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2022年12月,王某某等四人经预谋,在河北省廊坊市某地租用场地生产75%酒精消毒液,且未经知名注册商标标识所有人许可,将该商标标识用于所生产的75%酒精消毒液,并通过微信的方式向兰州市城关区等地进行销售。经鉴定,所生产、销售的75%酒精消毒液,乙醇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3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同时,未经商标使用权人许可,使用了商标使用权人的注册商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郑某某等4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提起公诉。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可以做什么

01

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统一履行检察职能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自2023年3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以来,持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开展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实现案案综合履职,对于发现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线索及时发出磋商函及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进行整改,进一步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切实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不断完善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办案机制,依法维护知识产权安全,保障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理性消费和明辨真伪的能力。

02

创新办案机制,探索工作模式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不断探索构建符合知识产权司法特点和办案规律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专业化水平和整体效能。打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壁垒,推行知识产权案件 “一案四查”机制,采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合一”办案模式,“一揽子”解决刑事犯罪、行政违法、民事侵权和损害公共利益问题,构建“捕、诉、监、防、治”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模式。

03

召开联席会议,共筑知产防线

2024年4月,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城关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焦红玲代表本院出席会议并作知识产权工作交流发言,根据本院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工作的进展情况,介绍了本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专业指导作用,多措并举打好保护知识产权的“组合拳”,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共同服务促进城关区经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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