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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检好故事 警音长传】跟庭公诉炼本领 警示教育不停歇

时间:2025-04-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5年4月2日上午,本院提起公诉的梁某某受贿案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要求,切实提升检察官出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和出庭公诉综合素能,本院第三检察部组织部门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跟庭学习,进一步淬炼公诉人履职能力。省委统战部、省纪委监委派驻甘肃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甘肃省水电设计院、兰州市国资委等单位组织20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到场旁听本次庭审。

本院指控:2003年至2024年5月,被告人梁某某在担任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甘肃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招投标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李某某、魏某某等8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被告人梁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人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了被告人梁某某,通过分组出示的方式简明扼要地进行举证质证,用扎实的证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事实、情节认定以及证据合法性等问题,发表观点鲜明、有理有据的公诉意见,并结合案情让旁听人员深入了解被告人梁某某从一开始的收钱不敢花到最后的大肆敛财,深刻揭示了梁某某从一名国企高管一步步迈入犯罪深渊的心理历程。被告人梁某某从被查处,再到今天接受法庭的审判,一切的根源在于其没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是把权力当做自己收敛财富的工具。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承担基本民生需求的公交集团负责人,本应克己奉公,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但最终在物质利益和金钱诱惑面前,忘却了对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忘却了对党纪国法本应怀有的敬畏之心,更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予以严惩。被告人梁某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忏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法院将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公正判决,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第三检察部组织跟庭学习人员对本次庭审过程进行了交流研讨,围绕检察官在庭审中的表现以及每个庭审环节,从出庭预案的制定、现场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以及公诉人答辩等方面进行复盘评议,总结经验和方法,以岗位练兵的方式促进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

通过“沉浸式”参与各个庭审环节,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零距离”庭审观摩活动为每个人都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充分地感受到触碰法律红线的法律后果,必须时刻以反面典型警醒自我,用廉洁自律准则对标自己,用纪律处分条例负面清单警示自己,决不以身试法,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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