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9日至6月11日,十二届区委巡视带巡察组对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巡察。9月14日十二届区委巡视带巡察组向中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于2024年9月14日接受巡察组递交的相关整改反馈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整改相关工作,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阅了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发布至内网,向全体干警通报了巡察情况并安排了整改相关工作。10月18日,院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二届区委巡视带巡察组共向本院反馈四方面问题: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部署要求方面
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本院开展了以下整改:
1.各项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0月初及时跟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等最新讲话精神;
2.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深入领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实践应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自身业务领域学习,补齐补强专业短板,在案件办理上下功夫,同时贯彻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制度和检委会案件讨论制度,确保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案件办理质量;
3.已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中加入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于2024年10月31日党组会、11月14日党组会集体学习中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今后将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党组会集中学习,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
4.已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涉及派驻街道检察室情况专题整改会,会上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中涉及街道检察室部分再次进行了通报和强调,并提出若干整改措施,各街道检察室主任认领问题并进行了表态,表示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发挥作用,积极发挥街道检察室相关职能作用;
5.2024年以来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原则,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时均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严格规范发放司法救助金及发放流程;
6.及时调整成立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结合省市区委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已重新修订并完善了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制度,并于2024年专题党组会审议通过,以正式文件形式重新印发;
7.召开办公室部门会议,组织保密工作人员,专门就保密法、《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检察机关工作秘密管理规定》进行重点学习,明确保密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落实保密责任,建立涉密人员台账,同时加强与政治部沟通联系,针对退休人员和离职离岗人员,按要求签订《涉密人员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和脱密期委托管理便函等,进一步严肃保密纪律,规范保密流程,筑牢保密思想防线,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综上所述,此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本院开展了以下整改:
1.对本院相关方案进行修改,根据本院工作时间,对不符合目前检察工作要求的内容进行了删改,确保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后半程的活动开展过程中有政策依据。同时以最高检“检察护企”十四条方案为指引,结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地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检察工作实际,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实践活动;
2.本院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巡察反馈问题中党组会议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整改,其中对“三重一大”上会事项上会情况、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相关内容进行了重新学习,会议召开以来党组会议均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并规范进行记录。此外院党组对严格按规则程序办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划定会议决策范围、明确会议决策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和自查,向区委组织部递交了自查整改情况材料,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全面推广公务卡结算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同时规范了入账手续,确保每一笔收支都有明确的凭证和附件;
4.要求工程方将质保金退回至我院基本户,并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管和评估,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符合质量标准,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使项目更经济、实用和可持续;
5.未规定试行、暂行期的各项制度均已经重新审核评估后,转为正式文件施行或废止,四份无发布日期试行文件中,三份文件已废止,一份文件经调档查阅,已明确发布日期及试行期。
综上所述,此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本院开展了以下整改:
1.院党组于10月10日召开专题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今年累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已达到每半年一次要求;
2.在10月10日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上,各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及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
3.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了一次重新审核检查,现均已整改补充各项会议工作资料,包含会前谈话记录、征求意见记录、召开请示、召开情况报告、会议方案、整改问题清单等。定于每年初对各支部开展一次党务工作集中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机关党委重新核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后,各支部对存在问题的会议资料进行了重新整改,要求各支部委员重新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规章制度,并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列席组织生活会督导检查制度,自下一次召开组织生活会时由机关党委委员对支部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打分评价;
5.机关党委重新核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后,各支部对存在问题的会议资料进行了重新整改,部分党支部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主要是记录不规范导致,已要求相关党支部整改记录情况,并要求各支部委员重新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列席组织生活会督导检查制度,自下一次召开组织生活会时由机关党委委员对支部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打分评价。
综上所述,此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本院开展了以下整改:
1.已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缺失的结算依据补充登记入账,同时建立并完善了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了财务透明度。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2.本院对过去的财务凭证进行了全面审核,对缺失的必要附件进行了整理和补充,同时加强凭证管理,为今后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3.本院已向干警追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差旅费相关单据进行审核,确保了每一笔差旅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此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截止目前,十二届区委巡视带巡察组反馈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31-8261975,邮政信箱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政治部收(邮编730030);电子邮箱2667386565@qq.com。
中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