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如约而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同日正式施行,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已进入以法典为统领、以制度协同为支撑的新阶段,真正实现了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护航高质量发展。

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与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共同走进兰州市城关区伏龙坪街道头营村共同开展“法护生态·绿满金城”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携手织密金城生态保护法治网络。
活动现场,公检法三家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手册、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全方位、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检察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往来游客和沿街商户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背景、核心要义与精神内涵,围绕土地保护、污水排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群众关切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地真实案例以案释法,清晰阐明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法律后果及处罚依据,使群众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警示大家切勿触碰生态红线。
近年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办案攻坚与机制创新同向发力,通过“金城绿盾”品牌倡议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创新构建“法律释明+警示教育+整改督导”三环相嵌的工作模式,打出“预防为先、依法打击、精准监督、生态修复”的生态治理组合拳。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既是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的务实举措,也是深化“金城绿盾”多元协同治理的生动实践。活动进一步打通了生态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推动生态法治观念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让生态保护从“要我参与”变为“我要参与”,逐渐形成“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更是检察履职的新起点。下一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将牢牢把握法典实施新机遇,持续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绿盾”职能,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以法治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为绘就新时代美丽兰州画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