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人头攒动,普法宣传工作有序推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已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警民携手护生态·全民禁渔护黄河”专项普法活动,以法治之力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以检察担当守护母亲河安澜。

此次活动是城关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落地实施的普法实践。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为群众送上“定制化”普法服务。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的核心要点、黄河流域禁渔制度、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等群众关切问题,检察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度解读,让“禁渔不是小事,触碰必受严惩”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原来在家门口的黄河里用电鱼设备捕鱼,也会触犯刑法!”现场一位市民在看完何某等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案例展板后感慨道。活动现场的以案说法专区,通过还原真实案件办理过程,清晰展示了非法捕捞从行为实施到司法追责的完整链条,让群众直观认识到,无论捕捞数量多少,只要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均涉嫌刑事犯罪,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事处罚,同时还要承担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赔偿等生态责任,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普法效果。
针对群众关心的禁渔规定,工作人员现场解读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休禁渔制度的通告》,明确黄河干流甘肃段全年禁渔的具体要求,以及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地笼网等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的法律红线。同时,现场公布了非法捕捞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构建“水域严控非法捕捞、市场规范经营流通、餐馆合规守法经营、群众主动参与保护”的全民共治格局。
守护黄河生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系列普法宣传,加大对黄河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监督,以法治之力护航黄河生态保护,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城关检察力量,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