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31个世界读书日。

当案头的卷宗暂告一段落,当法庭的辩论归于平静,在法律的严谨逻辑之外,总有一方天地属于书籍的辽阔。阅读,是我们与伟大灵魂对话的最短路径,也是检察人在纷繁实施中保持内心澄明、视野开阔的力量源泉。
从今天起,我们将开设荐书专栏《思享·城检书香》。
每月一期,我们将邀请一位领导干部,把自己案边枕畔最爱不释手的那本书推荐给你。为什么是这一本?这本书曾在哪一个瞬间给予他(她)前行的力量?是否曾有哪一段文字照见了检察履职的初心?这不仅是一份书单,更是一次思想和感受的共振。
第一期,让我们跟随推荐人进入书籍的世界,相信开卷有益,方觉天地有度。愿你我在阅读中遇见更辽阔的世界,锻造更坚韧的内心。
《法治的细节》
推荐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克鸿
推荐寄语
作为第一期领读者,我想推荐一本放在我案头很久、反复翻看依然常读常新的书——罗翔教授的《法治的细节》。
为什么要推荐这本书?不是因为它提供了多少办案技巧,也不是因为它解答了多少法律难题。恰恰相反,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它不断地提出问题,那些我们在日常办案中常常一闪而过、却很少停下来认真思考的问题——
程序正义到底意味着什么?
书里反复讲辛普森案。所有人都“知道”他杀了人,但就因为关键证据的取得程序违法,他被无罪释放。这个结果让很多人愤怒,但罗翔教授说,这正是法治的代价。程序正义不是为了保护某一个人,而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不被任意剥夺权利。他引用道格拉斯大法官的话:“正是这种程序决定了法治和随心所欲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
读到这段时,我停下来想了很久。我们城关检察一年要办几千件案子,每一起案件都涉及程序:告知权利义务、讯问时限、证据收集规范……有时候,这些程序会让人觉得繁琐,甚至会觉得它们“碍事”。但《法治的细节》提醒我们: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恰恰是法治最坚实的防线。在每一个“差不多就行”的时刻,我们能不能多问自己一句:程序走到位了吗?
权力应该如何被约束?
书里有一个贯穿始终的警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罗翔教授反复强调,法治的核心使命就是对权力进行约束。这句话对我触动很深。
检察机关手握司法权力和监督权力,这份权力既能守护正义,也可能伤及无辜。我常常想,一个案件到了我们手里,嫌疑人的命运就在一纸决定之间。批准逮捕还是取保候审,起诉还是不起诉,量刑建议是轻是重——每一个决定背后,都是一段人生。罗翔教授说,法律人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傲慢”,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以为自己的判断不会出错。《法治的细节》像一面镜子,让我在每一次作出决定前,多了一份审慎和谦抑。
法律应该有怎样的温度?
书里有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堆砌,理性而不失温度,感性而不失高度。”
城关检察的案件量大,干警们常年处在高压状态。说实话,在这样的节奏里,人很容易变得麻木——把案件当成任务,把当事人抽象成符号。但这本书让我重新思考:法律适用的对象是人,不是符号。一个盗窃案的嫌疑人可能是一个走投无路的父亲,一个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可能是一个遭受多年欺凌的弱者。法律条文是死的,但适用法律的人应该是活的。
罗翔教授说,法治的细节恰恰体现在那些看似“多余”的动作里——多听一句辩解,多解释一遍规定,多给一次机会。这些细节不会写进办案数据,但它们会让群众感受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检察官不是机器。
最后,我想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这期推荐的结尾:
“法治虽然不是一种最优的治理方式,但确是一种避免出现最坏结果的次优选择。法律在不断进步,法治的细节在不断完善,这种进步与完善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与民众共同实现的。”
我们城关检察人,就是这段话里“一代又一代法律人”中的一分子。希望每一位城检人都能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翻开这本书,在阅读中汲取法治的力量,在日常履职中守护法治的细节,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
金句摘录
“程序决定了法治和随心所欲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
“公平和正义不仅要在书上得到体现,更重要的是要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
“法律不是一种工具,它具有独立的价值,他要让一切权力在规则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民众的自由。如果法律只是一种工具,权力的滥用也就不可避免人治可以打着法治的名义大行其道,人也就不可能拥有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