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逢“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障辖区河洪道行洪畅通,有效防范和应对汛期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据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黄河干支流及洪道行洪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方案>的通知》,结合兰州市城关区水务局、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联合印发<兰州市城关区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联合区水务局,针对此前办理的涉黄河行洪安全案件,深入草地公园码头、碱水沟、雁白黄河大桥等黄河沿岸开展“回头看”巡查工作。巡查发现,辖区黄河行洪道沿岸整体干净整洁,行洪有序。

近年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及资源保护问题,办理了一批乱倾乱倒破坏黄河生态环境、非法乱建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非法取水盗用黄河水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召开磋商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切实维护了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安全。
此次巡查绝非简单重复以往工作,而是一次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的,集监督、巩固、提升、预防于一体的战略性行动。它既是确保以往公益诉讼成果不打折、不走样的“预警器”,也是督促各方持续履职、共保黄河安澜的“推进器”,更是以法治方式守护母亲河和百姓平安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