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检“三抓三促”进行时】检消联合 共铸平安
——甘肃省首个检察机关驻消防领域“检察官联络办公室”揭牌成立

消防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为全力防控消防安全风险,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3月23日,区检察院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召开了“检察官联络办公室”揭牌仪式暨“检消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李峡、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张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海洋、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燕昕、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活动仪式。根据区检察院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及融入彼此的职能优势,双方共同成立了“检察官联络办公室”,为加强检消合作,推进联络办公室工作走深走实,双方共同制定了合作协议并现场进行了签约。


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驻区消防大队“检察官联络办公室”的揭牌成立,是检察机关与消防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消防部门与检察机关合理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推动行业部门履职尽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会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海洋同志对如何进一步推进“检察官联络办公室”的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1.提高认识,积极推动落实联络办公室工作模式。成立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驻消防部门“检察官联络办公室”,这在全省尚属首例,充分体现了区检察院、区消防救援大队站位全局、主动作为的鲜明态度,是在社会保障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的新探索、新举措,标志着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衔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双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积极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2.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切实履行联络工作职能。检察官联络办公室主要承担消防安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工作,主要负责线索交流会商研判、信息数据交换、日常沟通联络、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好检消协作联络员、协调员、监督员的作用。检察官联络办公室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打造“检消”协作新样版。3.强化协同治理,构建消防安全“社会治理新格局”。检察官联络办公室要结合消防安全重点任务和形势,每年集中联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整合消防行政执法监督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资源,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以“我管”促“都管”的制度优势,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形式,合力推动解决消防安全监管难题、治理难题,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本次仪式的成功举行是区检察院、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落实党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全省“三抓三促”行动的重要内容。双方将秉承法治共同体原则,强化深度协作,互通互联,通过对消防安全领域内敏感问题及案件的办理,真正达到“办理一起案件,治理一片隐患,理顺一个领域”的效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