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旅馆业精准普法 让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系列活动之二
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协同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治安管理一大队对城关区张苏滩部分旅(宾)馆执行住宿登记相关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这也是该院对城关公安分局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的跟进举措。

针对近年来不法分子将未成年人带至旅(宾)馆实施性侵害或其他暴力犯罪,而其经营者未落实实名登记入住、逐人登记、访客登记制度,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等问题,城关检察院于2020年8月6日向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对旅(宾)馆业加强管理。近日,该院对公安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跟进,了解到城关公安分局采取了进一步严格落实旅(宾)馆业日常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网约房、民宿等新业态管理,实现旅(宾)馆人像设备安装全覆盖等措施,积极落实了检察建议相关要求。公安机关表示,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旅(宾)馆业的管理,依法查处未落实相关住宿登记制度、强制报告的情形,有效预防侵害未成人犯罪。
随后,检察官会同城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先后对张苏滩、刘家滩等重点区域内的旅馆和周边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小旅馆仍未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逐人登记、访客登记等制度,当成年人将未成人带至旅(宾)馆住宿登记时,旅(宾)馆服务人员仅登记成年人信息,未尽职尽责核查同行未成年住宿人的信息,使得旅(宾)馆轻易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地;二是大部分旅(宾)馆经营者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不了解,不知道自己系强制报告制度的主体,对报告什么,向谁报告,不报告有什么后果等相关内容均不了解。对此,检察官及时讲解相关规定,要求旅(宾)馆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检察官还明确告知,根据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旅(宾)馆经营者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欺凌、虐待、殴打、遗弃、拐卖、收买或者被人麻醉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时,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如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相关责任。听了检察官的讲解后,旅(宾)馆经营者表示今后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不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发生在自己的旅(宾)馆里。

在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中,“社会保护”是关键。当未成年人脱离家庭监护、学校监管时,社会保护能否落实到位,往往对能否避免一起犯罪、挽救一个家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城关检察院不仅再次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也通过精准普法,提高了辖区旅(宾)馆经营者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检爱同行,共护未来”!
